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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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版《爆漫》14期終於推出,作為反派(?)人物的新人「七峰透」登場,以嶄新(其實不是很新)創作形式衝擊《爆漫》中被奉為王道的「責任編輯和漫畫家合作」,主張亞城木二人組為此跟「七峰透」展開熱血對決,以主角們的「正義」打敗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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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七峰透」的創作方法,是採用集體討論方式(漫畫中為五十人),共同創作,事實上,這是很多電視劇/電影的創作方法。集體創作,再進行點子取捨和調整,負責人如其說是作家,不如說是「監製」,事實上,能夠將眾多點子整合成完整作品,要有很不得了的才華。由漫畫中表現「七峰透」在短篇中能表現這種實力,但在長篇卻不然,這才是他失敗的真正原因。

共同創作最大問題不在點子多少,而在利益分配,「七峰透」在登場篇的失敗,主要是他糾集的是無償付出的網民,眾所周知,「非業界達人」在ACG界大量存在,一般人中有比「責任編輯」看過更多漫畫,更懂漫畫的絕不奇怪,糾集到相當數的有能之士,不是難事,問題在,作品是「七峰透」,名氣是他的,錢也是他收,願意做義工的人不難找,但做無責任義工,當然不爽就不幹,這才是問題。

創作能否受歡迎是場賭搏,什麼分析都是事後孔明,好作品不一定大賣甚至被腰斬,依靠噱頭的作品有時反可以賣翻,糾結龐大的有償人力,作為生意,絕對是高風險投資,問題是收不收得回成本。理智而言,投入那麼大的資本和人力,搞其他生意可能更妥當?

《爆漫》作為《週刊少年JUMP》漫畫不可能太正面評價這類跟JUMP不同的模式。反過來,創作這回事,也不一定人多好辦事,好作品跟投入人數也不一定有關。

本回還有一點,是「七峰透」在情勢不妙時說要降低故事層次,漫畫中當然說這是不對,不受歡迎不應該該怪讀者,但相當程度上,這也反映現實,大熱作品程度不能太高已經是共識,能寫出受歡迎作品當然是才能,能夠大賣當然有原因,但,作品好壞,不應只看銷量。由創作而言,為了討好觀眾而將作品精神上作妥協,一味為人氣遷就市場,就是唯一嗎?有趣的,在本作中作為正義方的JUMP,其有名的「詢問調查至上主義」,不就是同一回事?

《爆漫》主角亞城木二人組就是在妥協和堅持上掙扎取得成功,但不妥協還是取得成功的話,才是最熱血吧?《爆漫》在JUMP中肯定算是邪道,邪道原因不單在於題材,而是反覆強調對現實的屈服。雖然,它漸漸變成作者之間比試人氣為主的「打檑台」作品,越來越王道,這也怪不了作者,始終,它是部Jump作品。

本文同樣發佈於主BLOG暗黑熱血: 集體創作與降低程度 ─ 談《爆漫》七峰透登場篇